佛山市禅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公布第七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的通知
为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队伍建设,有效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我局组织开展了第七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工作,经申报、审核、评审、公示、审定等程序,确定了第七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共30人),现予以公布。
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承载者和传递者,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传承的代表性人物。各单位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有关要求,鼓励和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承传播活动,切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工作。